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动态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丁基乙酰氨基丙酸乙酯》化妆品标准立项的通知 药监综妆〔2026〕53号

发布时间:2026-07-13 10:32   浏览:46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根据化妆品监管工作需要,国家药监局批准《丁基乙酰氨基丙酸乙酯》化妆品标准立项。
  请你单位按照《化妆品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规定(试行)》的有关要求,采用快速程序开展标准制定工作,做好标准的起草、验证、征求意见和技术审查等工作,保证标准制定质量。

  附件:化妆品标准制修订项目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6年7月7日


药监综妆〔2026〕53号附件.docx



信息来源:国家药监局

技术支持:上海译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14003426号-2   您是第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