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4日,协会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依据《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00号)的相关规定与精神,组织召开预包装饮料产品标签标识研讨会,就饮料标签的一般性规定内容进行讨论。会议由协会首席专家巢强国主持,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处副处长刘垣升、上海市预包装饮料产品企业代表、协会秘书处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听取了各企业代表关于当前预包装饮料产品标签标识现状的介绍,重点对目前市场上部分产品生产日期标识不清的问题展开讨论。与会企业希望相关部门能够搭建统一沟通平台,协同落实《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关于“生产日期、保质期应使用与背景对比明显的颜色,确保清晰可读”的要求,推动形成上海市预包装饮料产品标签标识在位置、大小等方面的行业共识。
刘垣升副处长指出,《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的发布实施,对规范食品标识标注、加强监管、保护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他表示,上海市相关食品生产企业有责任、有义务严格执行该办法,统一规范强制标示内容的标注标准,切实解决消费者反映的“找不到、看不清、不易算”等问题,提升食品安全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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